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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条件的小区有奖励

时间:2022-07-05     人气:1167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
概述:为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要求,佛山市已出台《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据了解......

为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要求,佛山市已出台《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据了解,激励申报工作已于7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垃圾分类条件的小区可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申请奖励。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佛山市辖区内32个镇街实施封闭管理的居民区均可申报成为激励对象(封闭管理的居民区是指在居民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不包括交楼时间在半年内的新建住宅)。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物业服务单位为激励对象。没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居民区,实际履行物业管理的单位(居委、村委)为激励对象。


按照《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相关细则,提交申报的居民区垃圾分类达到85分及以上的则为达到激励标准,实行通报表扬。在2022年底前按照10万元/1000户的基本标准激励,2022年底后按照8万元/1000户的基本标准激励。居民区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激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低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激励资金减少1万元,最低不少于3万元。


目前,激励申报环节已于7月1日在“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网站上正式开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可根据细则要求,在线提交《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资金居民区申报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证书、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图、申报单位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后续,区、镇街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垃圾分类办)将对候选激励对象开展现场监督。


而“佛山扶持通”平台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每季度会对候选激励对象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垃圾分类办)将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激励资金额度通报市财政局及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向激励对象发放激励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激励资金按照先达标申报先得,评分高者优先得,一次为限,激励资金标准逐步退坡,激励资金总量封顶等原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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