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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全出行防疫政策来了!两地宣布:返乡过节,应提前报备

时间:2022-01-20     人气:1971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
概述:据揭阳发布微信公众号1月16日消息,揭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返揭过节,应提前3天报备......

1月17日


为期40天的2022年春运大幕


开启


今年春运


全国发送旅客预计达11.8亿人次


日均2950万人次


较2021年同比增长35.6%


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


预计达到2.8亿人次


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各地


出行防疫政策


其中,揭阳和潮州发布通知:


返乡过节,应提前三天报备


揭阳:返揭过节,应提前三天报备


据揭阳发布微信公众号1月16日消息,揭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返揭过节,应提前3天报备。具体如下:


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省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前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一)提倡在揭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揭过节,确需离揭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节后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揭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提倡抵揭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揭的,抵揭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揭返揭人员,严格按现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自我健康监测,下同)


(二)严格落实人员动向排查和报备。进一步落实县(区)、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村(居)、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揭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工返乡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留在原地过节。


确需返揭过节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揭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提倡抵揭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揭的,抵揭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避免聚集性活动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以线上形式举办活动。


(二)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含会议、宴席)的单位(举办方)、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酒店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


(三)凡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体温≥37.3℃),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一)境外入境集中隔离解除后不满14天的人员,返揭后应立即向居住酒店、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人员(含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返揭或回乡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需要定期核酸检测岗位的人员(如,从事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三点一线”人员等)尽量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揭或回乡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揭或回乡后按原来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除对《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规范(第二版)》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外,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场所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贸集市、快递外卖、食品物流、交通运输,空间相对密闭的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即日起至3月15日前,至少每周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抽样核酸检测,每月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全覆盖核酸检测。


四、加强重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


(一)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推行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尚不具备预约条件的景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确保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单位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三)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线下群众文化管理,原则上应选择通风的户外场地,控制活动规模,降低聚集风险。影剧院、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四)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号)规定从严处罚;各公共服务场所未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一经查证,将予以关停整顿,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倒查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客运交通疫情防控


“两站一场”要严格落实进场人员测温、扫码(场所码)、戴口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落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和旅客疏导,通过信息提醒等手段提前告知班次延迟等情况,尽量减少旅客等候时间,切实降低人流密度。各类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休息区、加油站等)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车流、人流疏导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六、加强学校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和密闭空间场所进行活动,出行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七、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为方便群众“愿检尽检”,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愿检尽检”采样点,原则上按混采混检方式采样和收费。同时鼓励有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八、持续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应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返乡人员较多的契机,积极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为有接种需求的人员及时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6日(正月初六),各县区每天至少保留1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可提供接种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做好信息公示。返乡群众较多地区,可结合当地群众接种需求,适当增加开放接种点或优化接种服务时间,最大限度地提供可及性服务。


以上防控措施执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后续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揭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潮州:返潮过节,应提前三天报备


据潮州发布微信公众号1月14日消息,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返潮过节,应提前三天报备。具体如下: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省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前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减少人员流动


(一)提倡在潮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潮过节,确需离潮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节后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潮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潮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潮时,提倡抵潮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潮的,抵潮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潮返潮人员,严格按现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自我健康监测,下同)


(二)严格落实人员动向排查和报备。进一步落实县(区)、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村(居)、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潮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工返乡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留在原地过节。


确需返潮过节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潮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潮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潮时,提倡抵潮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深圳、中山、珠海等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返潮的,抵潮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避免聚集性活动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以线上形式举办活动。


(二)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含会议、宴席)的单位(举办方)、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酒店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


(三)凡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体温≥37.3℃),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强化重点人员管理


(一)境外入境集中隔离解除后不满14天的人员,返潮后应立即向居住酒店、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人员(含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返潮或回乡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


需要定期核酸检测岗位的人员(如,从事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三点一线”人员等)尽量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潮或回乡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潮或回乡后按原来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除对《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规范(第二版)》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外,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场所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贸集市、快递外卖、食品物流、交通运输,空间相对密闭的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即日起至3月15日前,至少每周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抽样核酸检测,每月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全覆盖核酸检测。


四、加强重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


(一)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推行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尚不具备预约条件的景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确保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单位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三)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线下群众文化管理,原则上应选择通风的户外场地,控制活动规模,降低聚集风险。影剧院、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四)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号)规定从严处罚;各公共服务场所未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一经查证,将予以关停整顿,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倒查追究法律责任。


五、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为方便群众“愿检尽检”,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愿检尽检”采样点,原则上按混采混检方式采样和收费。同时鼓励有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六、持续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应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返乡人员较多的契机,积极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为有接种需求的人员及时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6日(正月初六),各县区每天至少保留1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可提供接种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做好信息公示。返乡群众较多地区,可结合当地群众接种需求,适当增加开放接种点或优化接种服务时间,最大限度地提供可及性服务。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3.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 “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开展核酸检测。


4.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 “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5.对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6.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7.对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和辛庄镇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赋红码并落实“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天津市开始计算),在第1、2、3、4、5、7、10 、14 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有天津市津南区和南开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赋黄码并落实“居家隔离14天”,在第1、2、3、4、5、7、10 、14 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有天津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赋黄码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确需离深的,自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当地政策:


1.高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红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前七天每天一检,第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陕西西安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大学社区、长延堡街道;河南许昌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梁北镇,火龙镇刘沟村、郭楼村,颖川街道塔湾村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开元小区、尹庄、禹王大道113号,钧台街道四季花城(西院),韩城街道焦寨社区,张得镇寨外村,安阳汤阴县育才中学、古贤镇全域;天津津南区辛庄镇林锦花园、林绣花园,咸水沽镇丰达园、辛庄镇鑫昱花园、咸水沽镇龙湖紫宸。


2.中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镇)来(返)深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陕西西安全域(含23个地区);广东深圳4个地区、中山1个地区、珠海香洲区南屏镇(含3个地区);河南洛阳2个地区、许昌全域、郑州13个地区、安阳全域(含5个地区);浙江宁波2个地区、金华2个地区;上海静安1个地区;天津全域(含16个地区)。


3.有明显社区传播且对深圳市输入风险高的地市(或县、区、旗)来(返)深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陕西咸阳;浙江宁波北仑区;河南郑州全域、洛阳新安县;广东珠海。


4.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来(返)深人员,以及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来(返)深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2检)+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云南昆明呈贡区;浙江宁波(不含北仑)、杭州;辽宁大连;广东中山;上海全域。


5.其他有本土病例的地市来(返)深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包括:陕西延安;浙江金华;河南周口、洛阳(不含新安)、商丘、信阳;云南德宏。


6.香港来(返)深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澳门来(返)深入境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香港、澳门以外的境外来(返)深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7.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来深航班、火车和长途客车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上车),同时接受落地核酸检测。


珠海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交通运输场站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进入当地政策:

一、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珠返珠人员


1.对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


2.对中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


3.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珠人员开展四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4.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珠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所有省外来返珠人员主动检测一次核酸。


二、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


1.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香洲区转运专班通过闭环管理转送到各区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解除隔离前第14天检测实行“双采双检”(即两个机构采样、两个机构检测)。


2.自香港入境从事重要公务、经贸、科技等活动豁免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落实名单管理,入境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时海关采样24小时内上传核酸结果,全流程专车接转、闭环管理。入境活动不超过3天的,入境第一天在指定酒店隔离,待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开展指定活动。活动超过3天的,入境头三天需在指定酒店自我隔离,核酸3天2检。入境超过7、14、21天的,需在第7、14、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要实行“双采双检”。


三、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自2022年1月16日上午6时起,从珠海经珠澳口岸到澳门人员须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通关;


从澳门经珠澳口岸到珠海人员措施不变,即从澳门经珠澳口岸到珠海人员须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通关。


四、落地核酸。2021年12月25日0时至2022年3月15日24时期间,对经“两站一场一港口”的来(返)珠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五、对陕西省西安市(除高风险地区外)旅居史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的健康管理措施,对12月8日—21日来(返)粤未满14天者补齐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西安日起算)。                        


六、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阳市旅居史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汕头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包括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包括发生本地传播但尚未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其他省外来汕返汕人员抵汕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的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前3天落实“三天两检”,其间居家不外出、人员不来访、采样不出门。


4.对近14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佛返佛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佛人员抵佛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5.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韶关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韶返韶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韶返韶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包括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韶返韶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包括发生本地传播但尚未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来韶返韶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在铁路客运站点对涉疫地区来韶返韶人员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6.倡导从外省返韶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河源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高风险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来河返河人员实施14天“应隔尽隔”措施。


2.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求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餐不聚会。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河返河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粤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3.建议外省来(返)河人员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行程卡带“*”号),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河。 


4.对12月8日(含)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纳入集中隔离(自离开西安之日算起)。      

5.对12月25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自离开天津之日算起)。


梅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搭乘客车、火车、飞机离梅的人员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在梅州机场、梅州火车站、梅州西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进入当地政策:


1.自2021年8月13日18时起,在梅州机场设置免费核酸检测点,在旅客到达口对中高风险地区所有抵梅旅客实施“三个100%”(即100%测温、100%查验健康码及行程卡、100%佩戴口罩)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须进行现场核酸检测采样,完成采样后无需等待结果即可离开。(《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


2.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搭乘客车、火车、飞机的市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须测温、戴口罩,在梅州机场、梅州火车站、梅州西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惠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惠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各检测一次核酸,第14天双采双检;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区)来(返)粤人员严格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采取“三天两检”措施 。


2.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惠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各检测一次核酸,第14天双采双检,居家隔离期间单人单间居住,不能外出,同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区)旅居史来返(惠)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对出现本地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防控政策管理)。


3.近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所在省份其他地市旅居史来(返)惠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其他未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来(返)惠人员抵惠后建议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


汕尾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


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检测核酸);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核酸)”;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倡导从外省返汕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东莞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14天内(下同)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红码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2.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中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居家隔离14天,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3.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风险所在县(区)来(返)莞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4.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同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东莞市输入风险高的来(返)莞人员政策: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6.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来(返)莞人员政策:实施“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居家隔离+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7.其他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政策:根据省、市指挥办有关要求执行。


中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1.2022年1月13日9时起,对中山市进出坦洲镇的所有道路实施全面管控。管控期间,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中山,确需离开中山的,自1月13日12时起,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中山人员实施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中山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包括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中山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 1、3、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包括发生本地传播但尚未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中山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其他省外来(返)中山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江门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2.对有中风险地区、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3.对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阳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离开之日起算,离开已超过14天者,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离开已超过7天者,补齐居家健康监测;尚未超过7天者,补齐居家隔离,再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4.对有陕西省咸阳市、延安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许昌市、郑州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5.对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参照管理地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信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浦区、宝山区和奉贤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江返江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江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阳江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制度,近期原则上不出省。确有必要出省的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从外省返回人员要向所在单位报备具体的路线行程。近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返回人员,要提前报备,并落实抵阳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核酸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回单位上班,对瞒报、隐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进入当地政策:


1.对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并于第1、2、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高风险所在区县(直辖市为街道)来(返)粤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粤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中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5.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实施“四个一”的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以及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湛江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湛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


2.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湛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


3.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湛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4.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湛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湛返湛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湛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6.全市调整入境人员(香港、澳门除外)健康管理措施,入境14天集中隔离期满的人员,从原来实行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管理期间足不出户。


7.对国内中高风险区、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来湛返湛人员实施14天“应隔尽隔”措施。


茂名市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建议广大市民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需出行,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防控要求。


进入当地政策:


1.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3.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包括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4.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茂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 自我健康监测”。


5.外地隔离期满来(返)茂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第1、14天开展核酸检测。


6.有本地病例报告且本地病例零报告未满14天的地市、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茂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7.跨省流动人员抵茂后提倡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肇庆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肇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2.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肇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3.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包括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不包括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返)肇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4.对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包括发生本地传播但尚未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返)肇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对“红码”人员按现行管理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黄码”人员实行“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检测2次新冠病毒核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粤康码转为绿码。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6.上述健康管理措施适用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区)之日起计算。


7.对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且来(返)肇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全部免费提供1次核酸检测。


清远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 对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 14 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第 1、4、7、14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 对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 14 天居家隔离,第 1、4、7、14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陕西西安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旅居史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的健康管理措施,对12月8日—21 日来(返)粤未满14天者补齐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西安日起算)。


4.对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来(返)粤人员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1、3、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对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不含广州市)来(返)粤人员开展“四个一”(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对有陕西西安市(12月3日以来,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旅居史来(返)粤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第1、4、7、14天检测核酸)。


7.对推送名单中红码人员,按照红码人员现行管理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8. 对推送名单中黄码人员“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后黄码转为绿码。


9.对12月5日以来有广东东莞市大朗镇(除中风险地区外)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10.对云南德宏州、陕西延安市和咸阳市、黑龙江黑河市、天津市西青区、河南周口市来(返)粤人员开展“四个一”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


11.外省来(返)清人员倡导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云浮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凡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云人员,必须在抵云后立即到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报备,接受一次免费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来(返)云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来(返)云人员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核酸)。中风险地区来(返)云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如无居家隔离条件,实行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来(返)云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2.对境外来返云人员采取全部集中隔离管理。对境外来返云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在入境口岸城市直接隔离21天再回云,如有个别旅客强烈要求回云隔离的,在入境口岸隔离满14天后要求回云的,由目的地接转专班调配安排车辆接回再行隔离7天。        


3.在“两站一港口一服务区”及市内公共场所发现“红码”人员,即启动应急机制,由场所防控小组报请所在地防控办落实属地集中隔离并尽快进行核酸采样。


在“两站一港口”发现“黄码”人员,即转留置观察室暂时隔离,由场所防控小组报请所在地防控办即对黄码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采样(云城区、云安区的,送市人民医院检测基地急诊检测;其他辖区送当地指定检测机构急诊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目的地为云浮市辖区的,由目的地防控办接通知后即派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落实有关措施;目的地为云浮市辖区外的,发放健康告知书,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后即向社区报备。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发现“黄码”人员,向其发放健康告知书,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尽快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注:以上政策为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旅客出发前务必确认出发地和目的地最新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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