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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2     人气:59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1.招标条件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解决。本项目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函〔20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江产业新城三杰路以北、汇智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总办学规模2520人,共设置54个班。学校占地面积为6576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音美楼、图书馆、行政楼、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食堂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2)教育教学设备的采购及安装;(3)园建工程及校园文化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7990.7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374.55万元。


2.3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1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挖填土方量的计算与绘制红线内土方方格网图例及网格化标高及红线测绘、整体方案深化与调整、概算、预算编制、人防设计及报建报审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论证(含专家评审费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并通过审查、景观设计评审、编制深基坑支护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服务、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报告编制、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与协助相关规划报建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审核竣工图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含室内外效果图)、综合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道路交通系统、市政绿化等)、建筑、结构、基坑支护、室内精装修、钢结构与建筑幕墙、给水(含永久供水)、消防、电气与弱电【含通讯、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等)及光纤等】、电梯、充电桩、防雷、暖通(含通风、空调、防排烟等)、门窗、室外市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排水、照明、综合管线,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景观设计方案、信息管理网络化、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甲方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详见本项目设计合同)。


(3)招标控制价:本次设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控制价计费基数为以经区财政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2%,且不超过374.55万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 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需满足业主单位的实际使用要求。按佛山市政府有关绿色建筑文件、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向佛山市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国家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公共建筑二星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设计类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高文威


电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谭绮露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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