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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九江镇儒林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敦上大道(新堤西路-九江大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28     人气:64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九江镇儒林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敦上大道(新堤西路-九江大道)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2〕12号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九江镇儒林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敦上大道(新堤西路-九江大道)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九江镇儒林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敦上大道(新堤西路-九江大道)建设项目(一期)起点为新堤西路(上西村委会),终点为九江大道,全长约 0.739km。本项目计划分期实施,第一期拟建设内容包括:双向6车道桥梁及其辅道工程、双向6车道主路路基和软基处理等工程、双向4车道主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 桥涵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73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422.56万元。


2.3设计工期: 75 个日历天,具体要求如下: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5  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送审稿;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九江镇儒林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敦上大道(新堤西路-九江大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护坡、桥涵、道路排水(雨水、污水)、园建、海绵城市设计、电气以及交通工程设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调整及效果图的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预算编制与审核、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模型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③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建、施工图审查工作;④负责深化设计所需的现场调查工作,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4.2本项目设计估算价为¥1730090.00元,最高投标折率上限为:80%。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设计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 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设计类企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 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8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邮编:5282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7-865605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邮编:528200


联系人:张工、郭工


电话:0757-82320305


传真:0757-82320305


电子邮件:dz823203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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