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才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谋作用,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稳步安全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域专家,组建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广泛征集从事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放管服营商环境咨询评估、信息化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集成、信息化系统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管理、数据资源治理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止。
三、专家职责
(一)顶层规划。参与制定佛山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咨询建议。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技术层面提供指导和评估等咨询建议;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政府”建设咨询工作等。
(三)论证评审。协助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四)技术指导。为我市重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的建设实施、中期检查、评价评估提供技术指导。
(五)专题研究。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域专项研究、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和其他服务工作。
(六)其他工作。承担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专家每三年一届聘期,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的入库专家可以提前解聘。
(二)专家参与评审、咨询等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应从专家库中予以清退,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三)专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提出公正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按相关规定享受劳务报酬。
(四)专家在聘任期内辞去职务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专家库在职人数及各单位推荐情况,决定是否增聘专家名额。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学术风尚、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感,无违纪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能清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按有关要求保持工作秘密;
3.以独立身份参加咨询和评审工作,接受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
4.年龄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信息化专业咨询、项目评审、质量验收、技术咨询等活动(条件优异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信息化领域相关工作满 5 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对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化领域相关政策要求、标准规范、发展方向、前沿动态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在信息化政策法规,信息化基础设施(通信网络、机房环境)、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软件与应用、信息化系统集成、信息化系统投资评估、物流与电子商务(含物联网)、电子政务等领域有所专长;
4.熟悉信息化专业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集中征集日期截止后,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推荐的候选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建议拟评选人员名单。
2.专家评选。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选,提出建议入库人员名单。
3.公示任命。经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任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向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七、申报方式
1.符合入库专家条件和要求的,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专家填写《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审核表格内容真实性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成果证书等复印件资料,于2022年8月30日前发送邮箱:pengj@fsxzfw.foshan.gov.cn。
联系人:彭俊,电话:0757-83380377,18022235816。
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佛山市“数字政府” 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附件.wps
佛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五届禅城区委第一轮常规及第一轮对村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禅城区委工作部署,五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及第一轮对村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7月28日~8月3日,7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单位进行了反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还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被巡察的区级单位党组织,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履职担当尽责有差距;有的存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不够主动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够有力,工作实效离区委要求和人民期盼有一定差距;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管理不严、国有资产管理滞后、工程建设监管不力;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监管漏洞;有的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与打造“禅城铁军”要求仍有差距。
被巡察的村党组织,有的还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党组织管大局、把方向能力不强;有的安于现状,发展动力不足,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脏乱差”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漏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物业出租规避上平台交易、冒名签订物业出租合同等问题还较突出;有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依然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锚定“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六最”禅城建设目标等持续用力。要强化政治引领,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要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实效。党组织书记要强化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对整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反馈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区委、区政府有关分管领导,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相关反馈会议。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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