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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印发规范和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17     人气:991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
概述:南海区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近日,南海区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涉及5大领域,包括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按照计划开展改造、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市场改造主体的选取、加快“三旧”项目的审批和改造、构建“三旧”改造创新机制等。


  据了解,今年6月30日前,南海将制定区、镇(街道)两级的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已经选定市场改造主体或者前期服务机构的项目也需要纳入三年计划,已经开展的改造工作和前期服务工作不受影响)。12月31日前,要完成旧城镇旧村居规范化前期服务市场建设。此外,三年计划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每年可以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有关负责人谈到,只有纳入三年计划的项目才能开展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其他旧城镇旧村居项目禁止启动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列入三年计划的项目,启动改造后,可以优先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清单,在土地规模和指标方面优先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三年计划的旧城镇旧村居项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指定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和改造分析工作。其中,“地方国有企业”指的是,佛山市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南海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各镇(街道)直属公有独资企业。


  在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面,列入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调查和容量论证工作,12月31日前启动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时,产业载体(含工业载体或者非公寓类商服载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扣减回迁住宅建筑面积后的30%。


  《方案》提出,建立并完善旧厂房改造项目改造权公开交易制度,制定改造权公开交易流程,建立旧城镇旧村居项目容缺选取市场改造主体制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导的旧城镇旧村居项目(主要指前期工作由地方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可以免公开交易,直接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市场改造主体。成为市场改造主体之后,该国有企业可以自行改造,也可以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批准后,选定合作企业进行改造或与其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改造。


  在“三旧”改造的行政审批和实际拆除建设等改造过程中,南海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缩减流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项目审批和开发建设。


  《方案》提到,“三旧”改造项目启动时,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经济社或经联社股东大会)进行一次授权表决(授权表决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将改造过程中选择市场改造主体、改造方案意愿征集及改造方案草案表决、确定补偿安置方式、集转国(征收)、土地出让等需要成员大会表决的事项,选择一项或多项授权成员代表行使表决权,通过成员代表表决视同通过全体成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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