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扩散!佛山将调整货车限行时间、对国三柴油货车有新规定
详细内容

扩散!佛山将调整货车限行时间、对国三柴油货车有新规定

时间:2020-04-16     人气:3201     来源:南海发布     作者:admin
概述:4月1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发布,根据通告,重点区域从7月1日起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

      4月1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发布,根据通告,重点区域从7月1日起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

      这些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桂澜路、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不含边界路段)的闭合区域内,现有的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限制通行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但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以及经政府部门备案的抢险应急车辆除外。

限制通行范围内具体区域、路段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今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再发放通行证

      通告还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于2020年7月1日前在本市已办理通行证的,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本通告实施的第一个月为限制通行措施教育期,对教育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

      佛山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和道路建设情况,逐步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制通行范围或时段,具体措施将另行制定公布,而佛山已实施的黄标车限制通行和其他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继续有效。

      具体如下

       (一)禅桂新区域限制通行范围。东以佛山“一环”东线为界,南以荷岳路、旧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的闭合区域。

      (二)顺德区限制通行范围。以碧桂路、德胜路、105国道、红旗路、伦桂路、顺翔路、凤翔路、105国道及桂畔海为边界的闭合区域(不含105国道、碧桂路、德胜路、伦桂路、红旗路)。

      (三)高明区限制通行范围。东至秀丽河、沿江路(高明大道以北至高明水厂以南路段),南至文华路、泰和路、常安路、荷香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宝路、沧江路、跃华路、荷香路区域(不含高明大道、祥福路、中山路)。

      (四)三水区限制通行范围。东起与南海区接壤的丁字基,西至口岸大道,南起北江大提,北至广三高速公路区域(不含口岸大道、北江大堤、广三高速公路)。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