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一桥梁进行半封闭施工
禅城街坊,注意了!
11月16日起至11月29日
佛穆二桥将进行半封闭施工
仅供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小型汽车通行
大型车辆请绕道行驶
佛穆二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社线上,于2025年11月16日开始进行半封闭施工,施工期间桥面宽度2.8米,施工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施工期间桥面宽度较窄,仅供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小型汽车通行,通行时请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大型车辆请绕道行驶。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11月19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八部门印发关于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共有12条,即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八部门印发关于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加快“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
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收购)、协议置换等措施或使用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回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城市发展需要优化调整规划用途后重新供应。
2、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
对商办用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除市、区级以上重点项目,文旅产业项目、加油加气站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农贸批发市场项目之外,严控新的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出让。其他商办项目确需推动的,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提高纯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新出让的居住用地中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0%。
3、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
对于新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允许依据项目建设体量、建筑高度等指标标准,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开竣工期限。对于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可在合同约定的应开工或竣工时间内申请缓建,缓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
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产生的开竣工违约行为,企业在一定时限内缴纳违约金的,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每日万分之零点五,竣工违约金核算时,以逾期竣工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核算违约金。
5、促进商服用地转型利用
允许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商服用地地块内部细分地类之间功能转换,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探索存量合法商办用房按现状临时转换用于保障性住房、医疗、养老、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公共服务或经营性用途,并按规定缴交用途转换土地价款或土地收益。
6、优化容积率计算方式支持好小区建设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的建设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居住小区配套的变配电房、开闭所、开关房、环网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屋顶层设备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7、推行分期规划核实验收和分栋首次登记
在满足整体质量安全和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同一工程规划许可的工程分期申请规划条件核实与竣工验收,允许以楼栋为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8、支持“好物业”服务“好房子”
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9、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
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积极支持佛山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等房地产领域相关工作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政银合作。
11、优化契税缴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其住房套数的核算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房产所在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
12、便利境外个人购房
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据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我市购买商品房。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由各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佛山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
2025年11月19日
佛山首个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启用
将为船员提供贴心的权益保障服务!
近日,由佛山海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同建立的佛山船员权益保障中心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并正式投入试运行。该中心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滨江路3号,是佛山首个专门为船员提供权益保障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标志着佛山市船员权益保障工作迈入新阶段。
服务船员,一站到位
佛山是水运大市,辖区内注册船员超7000人,年航经船舶船员达50万人次。为切实保障广大船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水上劳动关系,三家单位联合推动建立了“船员权益保障中心”,致力于实现 “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的目标。
佛山船员权益保障中心由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海事处与船员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共同支持建立。中心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内部依据功能划分为多个明确区域,集咨询服务、权益维护、培训教育、心理疏导及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为船员提供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中心还与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协同联动,在佛山瑞海站点合作共建船员驿站。该驿站整合资源,为船员提供休息、阅读、娱乐及医疗应急等多项便民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暖心服务。
为推动船员权益保障工作规范化与常态化建设,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船员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佛山市船员劳动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构建起“海事+人社+工会”三方联动机制,确保船员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结果、有回音。此外,文件明确将发生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或涉事企业注册地在佛山,或纠纷船舶停泊于佛山范围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伤害等争议纳入中心的统一调处受理范围。
联系方式
01、线上渠道
佛山海事局:0757-83921651 / 12395
佛山市人社局:0757-12333
佛山市总工会:0757-12351
02、线下服务点
佛山船员权益保障中心
开放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地点:高明区滨江路3号
佛山瑞海船员驿站
开放时间:每周三08:30-17:30,或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57-81863484)。
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下北开发区13号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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