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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2-07-08     人气:4145     来源: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1-1001

  项目名称: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5,709.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845,709.3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展宏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45,709.3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加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④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提供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出具当地政府允许迟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对拟派其他人员要求:①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如已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的,应具有土建类(C2)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提供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出具当地政府允许迟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1.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信誉要求的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授权代表,投标人如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会的,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分项报价要求,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图纸,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成交后需提供可编辑版本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便采购人计算成交单价。

  6.温馨提示,因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需要进行最终报价,磋商时,建议响应供应商提早登录系统并及时进行最终报价。

  7.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疫情防控要求,前来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所前,需测量体温(37.2℃以下),扫场地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2)体温异常,或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 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3)健康码异常,或行程卡异常的,不得进入。(4)倡导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02室

  联系方式:83312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57

  联系方式:8310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83105983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07月06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代理协议.pdf

       展弘大厦公共饭堂装修工程磋商文件(2022070601).zip

       工程量清单.zip

       最终图纸PDF 2022.5.3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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