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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29     人气:59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2382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26,933.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26,933.7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少于7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前来投标的,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核酸检测基地实验室配套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862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湘鹏、黄佩琪


电话:0757-886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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