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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05     人气:839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始于横一路(桩号 K11+270),下穿潭州水道,止于横五路(桩号K13+500),与现状支路形成辅道平交,接线唯一。项目全线路线总长2.23km(其中隧道总长1.22km,其中沉管段长约364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采用设计速度为 80km/h,辅道40km/h。


本项目总投资约259121.49万元,建安费约172497.95万元,工程建安费以最终审定费用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叉、管线、排水(雨、污水)、照明、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 服务周期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审计(如有)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4。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6 月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14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87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50711-607、15017744316


邮箱:860004778@qq.com


联 系 人:张工、李工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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