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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部门明确:疫情期间,多收学费住宿费学校应合理清退

时间:2020-06-09     人气:1879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admin
概述:针对家长的疑问,近日,市教育部门明确,学生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将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疫情期间,学生停课时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退吗?一般什么时候退减?针对家长的疑问,近日,市教育部门明确,学生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将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多收学费住宿费学校应合理清退
  5月25日,佛山市中小学生最后一批学生返校复学,从6月2日起,幼儿园分批分期返园复学,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秩序逐步恢复。对于长时间宅家学习的民办学校学费收取问题,最近备受热议,许多市民网上咨询教育部门。
  “小孩就读本地民办小学,疫情期间长时间在家上网课,本学期学费早在春节前就收取。”市民“fswwl”建议,对于民办学校本学期学费应该按一定比例退回给家长。由于在家上网课占整个学期一半以上,学生在家,对家长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特别是小学阶段,需要请假陪课,而且民办学校拥有的校园环境、硬件设施、教学方式等方面优越性,在网课期间无法体现出来。
  针对市民的疑问,佛山市教育部门答复,根据相关规定: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具体计退办法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此外,疫情发生后,佛山第一时间启动线上教学准备,高中在2月10日、小学和初中在2月17日开展线上教学。3月2日起,我市中小学校进入新学期的课程学习。根据省的规定,3月2日起,线上教育教学时间纳入正常教学时间计算。
  大班幼儿不再返园幼儿园应全额退费
  在幼儿园方面,有家长就疫情期间佛山幼儿园的退费问题进行咨询,该家长表示,就读大班的孩子已于今年1月份缴纳了3至7月幼儿园的保育费和伙食费,总计17000元左右。而这部分费用,已跟幼儿园申请过未入园这段时间的退费问题,但幼儿园并无相关退费的说法。
  对此,佛山市教育部门表示,退费月数和退费金额明确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幼儿园和家长协商通过退费或抵扣下学期保教费方式具体实施。鉴于家长反映其小孩已为大班学生,将于今年9月升读小学,家长可自行决定本学期是否继续留园保育。如确定不再留园保育(退学)的,家长可前往幼儿园办理相关退学手续,幼儿园应予以受理并作全额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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