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永平围二期物业出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一四三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产权证。
4.租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设置5年培育期,租期第1-5年每月租金分别按成交价的20%、20%、50%、60%、60%计收。租赁期内,租金第6年起每满三年递增5%。
5.特别约定:
(1)若由于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需将培育期已享受租金优惠的金额支付给出租人,承租人须于出租人通知后30天内向出租人支付该费用。
(2)租期20年内,承租人需对投入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翻新、养护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3)经营区域若有污水排放的,承租人需做好独立污水处理系统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6.固投考核:承租方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五年内,在租赁物范围内的固定投入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固定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外观改造、装修改造、灯光亮化、消防设施改造等投入。考核期结束后60日内承租方须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报告等审核文件,并提供给出租方。如固定投入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承租方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固定投入差额部分(即600万元减去实际固定投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否则视承租方根本性违约。
7.其它约定:
(1)若竞得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天内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将企业注册地址迁入大沥镇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天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本项目的物业租赁必须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子公司履行项目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租赁期内承租人须按文旅、商业业态进行招商。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的,视为根本违约。
(3)出租人按租赁物现状移交承租人,厂房1、厂房2须按出租人的外立面改造方案进行改造,并在租赁物移交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外立面改造。如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外立面改造的,每逾期一天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不计算培育期的当日日租金),直至完成外立面改造。
(4)若承租人需要另外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筑物的,必须将改造方案上报出租人,改造方案通过大沥镇风貌管控审核后承租人才能开展改造工作。上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人未按出租人外立面改造方案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或另行新建、增建、改建建筑物的改造方案没有通过大沥镇风貌管控审核就开展改造工作的,视为承租人根本违约。
(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修理、重作、更换租赁物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智能烟感器等),使之能达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若租赁物需纳入南海区两违建(构)筑物“6+1”监管范围的,承租人须按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管,由此产生的监管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资格:
(1)承租人准入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以企业法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若竞得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天内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将企业注册地址迁入大沥镇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天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本项目的物业租赁必须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子公司履行项目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6月18日10时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4.交易公告未尽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交易文件后面部分中的交易须知、交易方案及合同协定的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文件。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一四三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9303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6号
附件:1.永平围二期物业清单、平面图及现状图片
2.外立面改造方案(概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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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房屋所有权证。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06月22日11时00 分至11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土地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分10期(按6个月为一期)收取租金,根据《土地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5.标的属于耕地部分的地块必须种植粮食和非粮作物。
6.租赁土地范围内有属于招/出租人的苗木,由招/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地上苗木进行出售,依法依规处置。苗木出售后招/出租人才能移交土地给竞投人。如未能在三个月内完成苗木出售而不能交地的,租赁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6月2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07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8717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建委大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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