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补14万元!符合条件的车型可申报
好消息好消息
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方案来了
快来看看你的货车是否符合标准
可以领取多少补贴吧
🚚🚚🚚
实施时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意:
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适用情况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有以下三种情况:
▶仅报废:
仅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报废并购新:
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应一致。
▶仅购新: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其中,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
仅报废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如下表:
报废并购新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如下表: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仅购新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申请方式
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全面实行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
https:/td.gd.gov.cn/zyfw/dgmbt/index
向属地区交通运输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
★注意:
申请人需为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企业),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与《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人名称一致。
申请材料
报废并购新
● 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 新购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输证》
●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仅报废
● 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仅购新
● 新购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输证》
●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以上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上传系统材料应转为pdf格式或图片格式(支持jpg、png格式)。
审批和发放
经区交通运输部门初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会审,通过的可领取补贴。
★注意:
对于报废并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严格按照先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交车日期为准)、后购置新车的要求审核补贴申请。
温馨提示
补贴资金申请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优先审核报废并更新电动货车”等原则,申报顺序原则上以系统申报时间为准,同等条件下电动货车更新可优先拨付补贴资金,当本市补贴资金额度达到上限时将停止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具体附件内容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佛山市优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东顺德勒控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十商铺/2层等2宗物业的使用权,欢迎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十商铺/2层等2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ZC2026(SD04)0016
备注:其他交易内容请查阅《项目交易细则》。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加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讨重新交易的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成交价差额部分及重新组织交易的全部费用和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竞买人相互串通竞买的;
(2)竞买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情况的;
(4)竞得人成交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竞买申请及获取竞价文件
1.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或点击
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下载本项目竞价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价者密切留意,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构成竞价文件的一部分,对竞买人有约束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竞价文件中的“网上竞价须知”内容)。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十商铺/2层的交易保证金为大写: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400);勒流街道建设中路18号电子商务创业中心303室的交易保证金为大写:叁仟陆佰元整(小写:¥3600)。
2.各竞买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方案)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六、交易时间 (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7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6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7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3.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下午5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到账则不能参加竞价。
4.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7月8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价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买人可自行或联系出租方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1.出租方:广东顺德勒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勒流街道建设中路18号电子商务创业中心5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979534
2.代理机构:佛山市优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县东路33号信德楼110号铺之二(住所申报)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55338
3.项目监督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7-25533262
4.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22837820
现就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证件号(或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一)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核验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和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6〕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等;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看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志愿填报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信息。
(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考生不应填报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自负。
(四)拟定志愿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证件号(或手机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保存)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时,应先进行志愿核对,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数据准确无误,建议各批次志愿填报期间每隔45分钟点击保存按钮进行志愿校验并保存志愿填报结果。系统不设保存次数限制。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确认志愿”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核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志愿信息一经网上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考生档案投出后,考生一律不得申请放弃。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尽量避免在志愿填报截止前1小时内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可登录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系统免费对所有考生开放,考生使用高考考生号及高考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查看近年各在粤招生高校和各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以及各高校2026年在粤招生计划等,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和排位,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专业录取规则、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避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和“国际班”等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定向培养军士、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先后顺序进行。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五)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
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的考生
1.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避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
3.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湖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香港浸会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2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七)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考+校考”)以及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三种类别。其中“统考+校考”及本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同时投档。“统考”及专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2.本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考生原则上在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
3.我省艺术类统考及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合成总分,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际联考成绩×2.5×5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4.音乐类、表(导)演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省统考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教育[含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器乐主项)和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表(导)演类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普通话)、播音与主持(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我省体育专项有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健美操、啦啦操等,部分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提出了相应专项要求,考生在报考志愿时,应注意查看院校是否有提出专项要求,并选择自身专项与之对应的院校专业进行填报。
(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3.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可报考定向培养军士,但仅限报考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不能报考其他类别的专科院校,如被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取消其春季高考录取资格。
(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拟报考除重庆大学、湖南大学以外的其他7所高校预科班志愿的,只允许填报其中的1所。
(十二)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1.报考资格:符合广东省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且经省招办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2.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安排:2026年国家公费师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本科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其他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中填报。报考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详见各高校招生章程)。
3.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安排: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中填报。报考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须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
4.其他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与所在批次院校一起填报志愿,一起投档录取。
(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录取时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香港珠海学院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中填报志愿。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要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二)优化指导服务,提升填报质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继续做好教育部“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和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宣传推广工作,引导考生登录使用,帮助考生从高校专业培养、就业方向、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了解,切实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工作。
(三)规范填报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四)筑牢安全防线,保障信息安全。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