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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佛山市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及相关信息

时间:2020-09-24     人气:1240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证书。

  办理材料

  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省外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

  (1) 《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原件。

  省内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

  (1)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审核表》(简称审核表)一式两份;

  (2) 《毕业证》原件。

  成人、自考类毕业生:

  (1) 《佛山市接收不纳入国家分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审批表》(简称审批表)一式两份;

  (2) 《毕业证》原件(注:外市生源毕业生须参加潜入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先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购《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

  2.申办人填好《推荐表》,一份交回人事代理服务机构作电脑存档,另一份自存;

  3.申办人落实接收意向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上加具接收意见(“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持单位接收意见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托管意向),报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4.人事代理服务机构经审批后,向学校发申办人接收函办理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接收函存根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然后凭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开具的介绍信到主管部门报到。

      注:集体户口不可办失业证、结婚证,如要办就要将户口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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