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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23     人气:87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6-440607-04-01-454781、三发改投审〔2022〕20号批准......

1.招标条件


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6-440607-04-01-454781、三发改投审〔2022〕2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资金。


本项目 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2〕27 号的批复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农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村和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2.284h㎡ (2884.26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新建市政道路、整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水田面积151.5953h㎡。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估算约为13891.36万元(其中包含市政道路工程部分施工费估算约2087.71万元),设备购置费约为31.33万元,合计13922.69万元。本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估算约为2946448.49元(包括本工程勘察费估算约为1061803.00元,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市政道路工程部分设计费)估算约为1884645.49元)。


2.2.1招标范围: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市政道路勘察、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垦造水田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1)市政道路部分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地形测量测绘工作、地下管线探测、勘探、钻孔、取样、试验、测试、出具勘察报告、出具测绘测量成果文件;以及补勘、补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和相关配合服务。


(2)对本项目市政道路部分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工程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预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3)垦造水田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①对项目区进行全方位的实地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区内的地形地貌、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交通条件、水源条件、水利设施条件等)、土壤、植被、项目灌溉水源等基本信息;了解项目区周边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道路、与项目区相衔接的水系走向等。同时,补充收集项目区及其所在地的基础资料。


②进行项目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区概况分析、基础设施条件分析、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分析等。


③明确垦造潜力,主要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限制因素分析以及公众意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区垦造潜力。


田间道路工程规划:规划道路的级别和功能、各级道路的布局、占地宽度、路面宽度和长度、各级道路间的连接关系,项目区内道路与项目区周边道路的连接情况。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岸坡防护工程规划、沟道治理工程规划、坡面防护工程规划、田坎防护工程规划、生态保护工程规划、水土保持工程规划。


其他工程规划:农桥工程规划、废弃建(构)筑物清理工程、其他配套工程。


相应工程布局具体需与招标人及当地村委会意见结合,同时以项目规划布局方案为基础,根据项目区内规划工程布局、各类单体工程功能、当地村民耕作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要求合理确定单体工程的设计,包括田块修筑工程设计、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农田水利及田间道路工程的横断面、纵断面设计,确定各级工程的技术参数、结构尺寸。


④项目规划:根据项目区潜力和具体项目建设目标,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进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确定工程布置和规模。具体规划要素包括:


土地平整工程规划:包含田块修筑工程规划、耕作层地力保持(土壤修复、防渗层处理)工程规划。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水源工程规划、输水工程规划、喷微灌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渠系建筑物工程规划、泵站及输配电工程规划。


⑤依据设计图纸、设计编制指南、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现场施工条件等并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根据规划设计的各类工程量,编制项目预算。


⑥编制规划设计报告、设计图件及图册,以及预算书、预算表等成果。


⑦协助组织召开规划设计和预算成果专家评审会,成果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直至取得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预算批复。


(4)项目设计和预算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设计方案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由本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编制设计与预算变更方案等后续工作。涉及重大工程设计变更的,需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5)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 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周期:9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地市政道路部分的测量测绘、物探工作、地质钻探工作、取样检测等,同时提交测量测绘成果资料、市政道路部分的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


(2)中标人在提交测量测绘成果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含市政道路部分设计工作),同时提交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成果资料、市政道路部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3)中标人提交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且最终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验收确认。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含市政道路部分设计)成果文件。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终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验收确认且取得区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5)施工图审查以及组织评审、审批成果文件的时间不纳入勘察设计周期计算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中勘察按实结算)。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及预算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规划设计及预算方案需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号)、《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016]180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项目区勘测成果以及项目现状土壤检测结果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方案,预算方案编制需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文件的规定。市政道路部分设计质量须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机构等级证书。(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4.2.1项、4.2.2项和4.2.3项资质。)


4.2.4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三 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规划资质单位 为牵头人。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设计资质单位需具有“设计类企业”诚信登记,勘察资质单位需具有“勘察类企业”诚信登记。规划资质单位不需要提供。)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若工程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规划资质单位不需要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   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 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不参与开标会的,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邮编:5281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7-885276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编:528100


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gdzhijia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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