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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狮山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8     人气:73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工程已由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57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工程已由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2〕57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管理办公室,招标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三环西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路线西起于三环西路,东侧终点位于狮山工业园东侧规划路,路线全长约550m,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本工程含新建一座18+18+18简支空心板梁桥,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本工程建安费约为53241309.35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预计本项目施工期为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06.53万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工程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


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3月至 2022 年 8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


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


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


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


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


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电子邮件:gd_z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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