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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丹灶镇玉溪大道1号和3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12     人气:235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丹灶镇玉溪大道1号和3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招标条件


丹灶镇玉溪大道1号和3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丹灶镇玉溪大道1号和3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30个日历天;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一期工程范围:迁移10kV三洲线后岗支线#23塔-#34塔段架空线路;计划工期4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计划11月底前完成;


二期工程范围:迁移10kV三洲线后岗支线#28塔-三洲线叶边支线#6塔段架空线路;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674480.10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包含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 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2020年度佛山供电A类生产项目承包商施工类别(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21】2号文为准),且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00万元或以上的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工程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9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会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5430016


招标代理: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号码: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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