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详细内容

佛山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9-21     人气:77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佛山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我市消费实际......

 9月19日,佛山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我市消费实际,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实施意见》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全面落实《广东省2022年促进消费工作要点》和《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基础上,结合我市第三季度消费工作实际情况而形成的,主要包括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等五大举措。

  在拓展文化旅游消费方面,着重鼓励开展系列文旅消费品牌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开发文旅发展新业态、配合省开展“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持续落实文旅惠企政策。比如在活动期间到省内开展乡村休闲旅游、购买农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消费者,按住宿、餐饮、农产品采购及园区门票等四大类别给予补贴,进一步激活省内“近郊游、乡村游、周边游”消费市场。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在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省财政拿出专项补贴资金鼓励各地开展活动,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的实际支出部分(核销金额)给予奖补。根据珠三角城市(不含深圳)按其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的有利政策,在9月至11月期间,佛山市级财政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开展活动,并鼓励和发动各区配置出台相关消费政策。

  汽车消费同样有利好消息。《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型非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加快汽车新兴消费业态发展、优化支持汽车消费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比如,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要求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等。又如,新增一批停车泊位,加强住宅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2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全年发放租赁补贴至少16754户,同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完善房地产政策。

  《实施意见》还提出佛山市将组织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投入,在9~10月期间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并鼓励各区启动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推动全市形成新一轮消费热潮。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