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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29     人气:50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解决......

1.招标条件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解决。


本项目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函〔20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江产业新城三杰路以北、汇智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总办学规模2520人,共设置54个班。学校占地面积为6576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26.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297.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29.63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7.9米。本工程包括1、主体工程:A1栋小学教学楼,A2栋中学教学楼,A3栋实验楼,A4栋音美楼,A5栋综合楼,B1栋图书馆,B2栋报告厅,B3栋行政楼,B4栋钟楼,B5栋体育馆,C1-C3栋宿舍(食堂)及一层地下室,D1栋,D2栋门楼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绿化园建、永久用电配电、校园文化设施等;2、软基处理工程:包括对地块的非建筑面基础进行处理等。项目概算建安费约为23215.98万元(具体以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合格证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定额工期: 300 日历天,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佛山华英高明学校进行全过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费)计算基数为232159801.49元,投标报价采用费率的方式填报,投标报价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0.00% 。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建安费不少于1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建安费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建安费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高文威                  


电    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绮露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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