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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公办中小学插班生入学指南/2020三水南山镇小一新生入学指南(时间+材料)

时间:2020-09-24     人气:2420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插班生对象:  1、户籍生(具有狮山镇户籍)。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为非本学区户籍的常住人员,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16类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插班学校:狮山镇公......

  一、插班生对象:

  1、户籍生(具有狮山镇户籍)。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为非本学区户籍的常住人员,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16类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插班学校:狮山镇公办中小学校

  三、接受登记时间:每年6月1-25日

  四、接受登记地点: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受理学校),详见《2014年秋季狮山镇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指南》。

  五、插班生安排: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额(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和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户籍生,后政策性借读生的原则,安排插班生入读公办学校。

  1、户籍生:安排在户籍区域所属学校就读。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要求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前提条件下按先学区后跨区,先近后远的原则安排插班生到镇内公办中小学插班入读,如没有学位暂不能安排的,由我局通知家长。

  六、申请插班入读的条件及报名登记提交材料:

  1、户籍生:具有狮山镇户籍

  家长或学生须提交家长(户主)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要在户口簿复印件上写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本学区户籍的常住人员,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16类之一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2014年秋季狮山镇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指南》。

  七、办理流程:

  1、户籍生:家长(学生)提交户籍材料 → 拟插班入读学校审核同意 → 上传拟插班生名单到镇教育局备案。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 受理学校初审 → 受理学校上交有关材料到镇教育局审批。

  八、学校上交材料及时间:

  1、材料:上交插班生的材料和上交、上传《统计表》(详见《狮山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生申请插班入读统计表》)。

  2、时间:每年6月26-30日

  九、安排学位时间:每年7月1-15日

  1、户籍生:户籍区域所属学校安排。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镇教育局安排,学校接收。




  一、招生学校

  迳口中心小学、六和小学

  二、招生学位数

  三、年龄要求

  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超过7周岁的报名时要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四、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一)南山镇户籍儿童。

  其中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适龄儿童视同南山镇户籍儿童。

  (二)符合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既符合《南山镇新市民子女认定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所列条件之一,且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又或因政策性原因暂缓处理的子女。

  (三)符合新市民子女积分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以下简称“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在我镇居住,并在我镇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非南山镇户籍人员的子女。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今年小学招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南山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第二阶段:5月16日流管办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方案,积分生根据指引在5月21日-6月1日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入学积分(学历和幼儿园就读积分于5月26日上午到报读学校办理积分)。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6月20日向社会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二)报名地点(见下表):

  说明:报名地点的设置只为方便家长报名,与分配入读学校无关。报名结束后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除提交《南山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证件到相应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报读儿童属南山镇户籍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二)报读儿童属政策性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证明。

  4.居住和工作证明。关于居住证问题的重要说明: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登记住址在南山镇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发放,否则不能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 报读儿童属普通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南山镇流管办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4.计生证明。

  5.提交《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积分回执。

  七、新生录取

  (一)招生程序。

  报名结束后,首先组织各学校全面审核报读材料,然后根据各学校的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确定各学校一年级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最后是新生注册。

  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二)录取顺序。

  按照先安排南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再安排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最后安排普通借读的适龄儿童的顺序进行录取。南山镇户籍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政策性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和引进人才类对象。

  普通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积分高低录取。镇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按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并参考家长报读志愿,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等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由镇教育局组织公开抽签确定积分排位。

  (三)学位安排。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地段划分”与“尊重个人意向”相结合的原则。

  八、公示和监督

  (一)4月12日前,由镇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5月5日,本地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 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四) 5月26日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

  (五)6月20日向社会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监督电话:87210216(南山镇教育局)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行政服务中心303

  联系人:李振忠,联系电话:87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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