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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4     人气:83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9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9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湖新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北起现状里官路,南至百合大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段宽度为30米,道路总长约0.78千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本项目建安费78,266,559.98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监理(实际工期起始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监理任务通知单约定为准),工期暂定为240日历天,以及1年的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20,172.5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项目监理范围及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2.5.1监理范围:


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


2.5.2 服务内容:


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含测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1)和(2)的条件:


(1)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建档,且近3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并在迁改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电力工程监理的单位提供)。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电力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即已获得城市道路 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单位提供)。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若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成员单位提供):1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7.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若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1人,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


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员(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成员单位提供):1人,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 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要求如下:


(1)前来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2)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 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3)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4)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5)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 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6)中心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邮    编: 528244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56895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0757-86790382


传 真:0757-86790382


电子邮件:fsh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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