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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持假证“蒙骗过关”?查!

时间:2022-07-15     人气:342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概述:众所周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驾驶员、押运员等都必须取得相关资质。然而,仍有少量驾驶员或押运员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得“假证”来蒙骗过关......

  众所周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驾驶员、押运员等都必须取得相关资质。然而,仍有少量驾驶员或押运员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得“假证”来蒙骗过关,殊不知,这种“小把戏”根本逃不过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的“法眼”。

  近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高明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执法行动时,就查处了两宗持假证上岗案件。

  在高明区某路段,执法人员对一辆运载油漆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押运员出示的从业资格证并未显示档案号。凭借经验,执法人员怀疑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系伪造证件。

  面对执法人员对证件的质疑,起初押运员矢口否认,声称证件是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然而,通过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未发现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相关信息。眼见事情败露,押运员只好说出实情,因从事危货运输的收入比一般货车收入高,所以自己花钱找人帮忙办的从业资格证,企图蒙混过关。

  无独有偶,在明城镇某工业区,高明综合执法支队也查获一辆运载印刷油漆材料的危运车辆。该车押运员所持的从业资格证同样在系统上无法查到。为稳妥起见,高明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发送协查函至押运员所在的发证机关核实,证明了该从业资格证系伪造。

  最终,上述两台涉事危货车辆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内所载危险品已安全转运。涉事车辆所属货运公司因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押运人员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高明综合执法支队拟对涉事两家货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接下来,佛山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强化路面巡查和入企检查执法监管,严厉严肃查处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良好秩序,确保全市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佛山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

  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持假证上岗。

  2.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审核把关准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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