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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9     人气:55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和顺一中校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和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两部分,其中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拟建2栋六层高的学生宿舍楼,建筑总面积约为715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82平方米,预算造价为¥34,714,907.13元;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拟建1栋五层高的综合楼,建筑总面积约为8285.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375平方米,预算造价为¥34,556,362.32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15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75,768.11元。其中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9,344.01元,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6,424.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4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如发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建安费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建筑工程)


4.8对投标人拟派其它管理人员要求:


4.8.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8.2 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 系 人:      孔繁聪、刘国颖        


电    话:  0757-85118010                                                                     电    话:       0757-86323367        


传    真:       /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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