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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20     人气:90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橹尾撬水道景观步行桥工程—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号批准(备案)建设......

1.招标条件


橹尾撬水道景观步行桥工程—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橹尾撬水道景观步行桥工程—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包括红卫医院办公楼拆迁、海纳桥(步行桥一)南岸广场景观建设、山坡平台及其连接栈道、两座步行桥桥体的人文元素等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概算价约为¥14,981,032.75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220个日历天。


2.3.1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 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完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勘察设计部分:1)完成本项目的详勘工作,出具勘察报告;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文件,依据国家规范文件,完成园建工程、市政工程、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给水、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仅作为中标人成本估算,不作为招标人预算编制依据)、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工程变更)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并在报招标人前,协同设计和施工人员完成施工图内部会审;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


2.4.2 施工部分:1)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其他服务:负责编制工程结算资料,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单位的费用;3)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4)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4.3 总承包工作部分:1)负责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4.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以固定折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1.776%,建安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95.00%。


2.5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结算、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和包税金相关的全部工作。以固定勘察设计费折率及固定建安费折率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3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资质: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即可)。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分别获得施工类企业、设计类、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整体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的资源配备,全面协调组织推进本项目所有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客户关系、报批报建等方面的管控,全面把控项目进展,且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1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桥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专职安全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9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10近三年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 9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9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新城港口路三山科创中心C7座



联系人: 黎小姐


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 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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