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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5     人气:164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投审〔2022〕1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投审〔2022〕1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监理(第二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关于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三政数核〔2022〕23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长1401.3616米,由规划金淼路南延线与规划横一路组成:


1、金淼路南延线北起金乐路,南至白坭镇规划纵一路,道路总长955.3446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其中K0+000~K0+833.586段路基总宽度40米,中央预留6米宽分车绿带,两侧采用双向23.5米宽6车道,外侧为2米宽人行道、1.5米非机动车道与1.75米宽绿化带;K0+833.586~K0+955.3446路基总宽度30米,采用双向15米宽4车道(两边车道外侧设有2.5米宽非机动车道),外侧为1.5米宽侧分带、2米宽人行道与1.5米宽绿化带。


2、横一路东起金淼路南延线,西至二桥快速路辅道,道路总长446.017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路基总宽度30米,采用双向15米宽4车道(两边车道外侧设有2.5米宽非机动车道),外侧为1.5米宽侧分带、2米宽人行道与1.5米宽绿化带。


2.3 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18622.0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为完成水都园区南片新建规划道路一工程监理(第二次)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工程计量服务,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委派均可)


4.6.1拟派监理员2名,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已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10 号楼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57-87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601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7732099


电子邮件:16574928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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