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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未购买社保就先受伤该如何索赔!

时间:2022-05-11     人气:4044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作者:
概述:员工5月1日入职,入职后一直未为员工办理社保,5月28日发生工伤,员工受伤的当天,单位立即为其缴纳了社保费......

问:


市民:员工5月1日入职,入职后一直未为员工办理社保,5月28日发生工伤,员工受伤的当天,单位立即为其缴纳了社保费,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如果能够获得赔偿,单位还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答: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根据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此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良好、连续规范参保缴费的,职工新入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尚未为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该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并自该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计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二、有关单位还需要支付的费用,建议您可以详细查阅《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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