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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8     人气:4510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高明区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提出要在7月前全面排查清楚高明区自建房情况......

  《高明区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提出要在7月前全面排查清楚高明区自建房情况,12月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隐患整治,到2023年1月底前建立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机制和安全动态监测机制。


  高明农村面积广阔,自建房数量众多,“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就牵头组织实施全区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并在“五一”假期内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405栋。


  最新印发的《方案》要求,全区要在之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延伸检查范围,督促群众治理修复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保障百姓居住平安。


  《方案》提出,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原则,在高明分批有序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和非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其中,5月~6月是摸查阶段,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要受力构件或承重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等风险;重点排查之外,高明也将对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确保自建房安全。


  在前期排查基础上,从7月起,到今年12月,高明区将按照“边排查、边评估、边鉴定、边整改”原则,对隐患房屋进行全面整治。7月底前要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重点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在2023年1月底前,高明区要建立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机制和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进行“回头看”,明确并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全覆盖、无盲点、高质量、无错漏。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区住建水利局将成立四个督导组,到各镇街进行督导,一是督导自建房排查进展情况,二是进行技术指导,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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