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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集体户口办理条件/佛山单位设立集体户办理材料

时间:2020-09-18     人气:1339     来源:     作者:
概述:  单位设立集体户  (一)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二)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500人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

  单位设立集体户

  (一)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二)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500人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说明:1.本文“共同生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在申请入户地,同被投靠或照顾人共同生活在一起;

  2.本文“固定居住地”是指:(1)属自己或父母产权(以《房产证》为凭)的房屋;(2)属工作单位房产,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以单位《房产证》及产权单位证明为凭)。

  3.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提交材料

  1、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企业(含民营企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厂房、办公楼、生活区产权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小知识】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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