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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条件/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离婚人士)

时间:2020-09-18     人气:920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条件  1、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4、......

  办理条件

  1、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4、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可当场复印。)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可当场复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可直接在办事处领取填写。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

  注:除了以上材料外,军人仍需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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