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南海区公租房租金标准/高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程序
详细内容

南海区公租房租金标准/高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程序

时间:2020-09-18     人气:1018     来源:     作者:
概述: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四档进行计收:  1)南海区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租金)租金不超过2元/平方米;  2)南海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经适租金)租金2元/平方米(含)—5元/平方米;  3)南海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四档进行计收

  1)南海区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租金)租金不超过2元/平方米;

  2)南海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经适租金)租金2元/平方米(含)—5元/平方米;

  3)南海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租金5元/平方米(含)以上,但不超过项目政府租金指导价的80%;

  4)南海区户籍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租金应在项目政府租金指导价的80%(含)以上,但不超过项目政府租金指导价。

  南海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程序: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以家庭(同一户口簿)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向所属居委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①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③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材料,共同申请人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材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其他居住状况证明;

  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缴税凭证;

  ⑤属烈士家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