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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保险缴费指南/佛山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时间:2020-09-18     人气:1772     来源:     作者:
概述:  缴纳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  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

  缴纳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

  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服务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提交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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