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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淘汰黄标车申领补贴相关事项/佛山市黄标车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

时间:2020-09-24     人气:876     来源:     作者:
概述:  根据《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12﹞33号)的要求。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工作将于2015年10月31日结束,为做好黄标车主、汽车报废企业及奖励申报审批单位的衔接,顺利完成黄标车补贴工作,现我办对即将结束黄标车提前......

  根据《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12﹞33号)的要求。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工作将于2015年10月31日结束,为做好黄标车主、汽车报废企业及奖励申报审批单位的衔接,顺利完成黄标车补贴工作,现我办对即将结束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期间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时间以车主交售车辆到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时间为准,黄标车主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车辆交售到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方可申领补贴。黄标车提前转出本市的,黄标车主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到各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请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于2015年11月2日前将2015年10月31日前交售的黄标车车辆清单(车牌号码、车架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各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送达相关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合服务(审批)窗口。

  车主自行递送资料的,请黄标车主于11月5日前将资料送达相关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合服务(审批)窗口(跨区转移车辆以资料第一次送达窗口时间为准)。

  3、请市商务局督促企业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申报收尾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回收的黄标车清单及黄标车申报奖励表格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相关单位。

  4、请市公安局指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认真完成黄标车核档及注销工作。

  5、请各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收车清单及奖励申报表格的接收工作,并将各企业报送的收车清单(含“是/否跨区”字段)与各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享,同时,请各区严格按照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审批流程,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通知背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进行调整。

  通知如下:

  一、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

(一)车主驾驶需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并携带车辆所有人/公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报废汽车金属回收公司申报。
(二)报废汽车金属回收公司收取车辆和相关资料,与车主签署车辆报废同意书及受理回执,并在收车次日将相关资料送交各区淘汰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
(三)各区淘汰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在收到车辆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明确车辆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并回复车主。
(四)对通过窗口审核的车辆,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奖励资金给车主。
(五)窗口完成归档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由市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各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监管,明确各区环保、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车管、财政及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等部门职能,对涉及跨区、多部门审批工作,必须主动沟通、科学决策、形成统一,确保“一站式”服务有条不絮进行。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一站式”服务顺利进行,各区环保、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车管、财政部门需抽调专职人员联合办公,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汽车报废回收企业要引导车主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业务,协助各审批部门审核黄标车,做好车辆回收并签署报废同意书工作,并按要求将车辆相关资料送交各区窗口。

  (三)责任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在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过程中造假或欺骗车主,各成员单位应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宣传保障。

  由于“一站式”服务惠及广大黄标车主,能有效地解决现阶段黄标车报废难、申领补贴难的问题,由市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区积极配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介宣传“一站式”服务,提高市民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积极性。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对2012年7月1日后已交售给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且至今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的黄标车,车主若申请奖励补贴,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下载: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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