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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佛山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时间:2020-09-24     人气:1255     来源:     作者:
概述:  2020年佛山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人......

  2020年佛山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2020年5月27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

  2020年7月1日起,将对佛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等进行调整。

  调整个人缴费档次:

  注: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以按月的方式进行缴费。

  点击查看: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佛山城乡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注:参保人死亡的,可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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