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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新“四上”企业扶持办法出台

时间:2021-11-27     人气:14090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
概述:近日,南海区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对2021至2023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

  近日,南海区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对2021至2023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三年最高奖励180万元。


  《扶持办法》的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南海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2021至2023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简称“名录库”)的“四上”企业,涵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四类,以及经南海区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推荐且成功辅导南海区工业企业在2021至2023年首次进入名录库的商(协)会。


  根据《扶持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0+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X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较进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由区税务局予以核定。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入库后若迁出南海区,不得享受扶持奖励。


  扶持标准


  扶持工业企业


  ●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0+X万元


  ●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X万元


  ●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X万元


  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较进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由区税务局予以核定。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扶持非工业企业(含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4万元


●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3万元


  ●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3万元


  扶持商(协)会


  ●每辅导1家工业企业首次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


  同一家企业不能同时由两个或以上商(协)会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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