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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九江创文在行动 私占公共停车位 最高可处罚2万元

时间:2022-05-26     人气:935     来源:南海九江     作者:
概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出行环境,6月1日起,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出行环境,6月1日起,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将处罚2万元。


道路两旁施划停车位,目的是方便和解决“市民出行临时停车位难”问题。部分商家因担心车辆停在门前影响生意,便通过放置“雪糕筒”、塑料凳、杂物等障碍物的方式,对公共停车位或道路进行占用,把公共资源变成自己的“自留地”,加剧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此前,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按照宣传教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向沿街商铺讲解违规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文明停放意识,做到规范停放、有序排列。


此外,执法人员还要求当事人把违规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的摩托车、电动车转移到划线位置,并且耐心劝导店铺搞好门前卫生,不要在门前放置电动车充电,不要摆放阻塞道路的物品。


九江镇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制定整治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方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占用公共车位行为进行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方案指出,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损害、侵占公用停车位的当事人,将暂扣其涉案车辆或物品,最高还将处以2万元的罚款。


“6月份起,镇综合行政执法将严查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并进行处罚。”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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