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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大唐热电电塔段)绕行改道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02     人气:106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大唐热电电塔段)绕行改道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2】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 GC2022(GM)XZ0011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大唐热电电塔段)绕行改道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2】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大唐热电电塔段)绕行改道工程,项目起于高明区镇地江公交站附近(桩号为 K6+000),终于海天大道( 桩号为 K7+120)。沿线与X499线、海田路相交,路线自东往西,全长1.12km。本项目路段是高明区地方主要干道,道路状况的良好运营对项目周边及高明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西路现状道路为单向单行车道,两侧设置硬路肩,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路基宽度为9米,改造路面宽度为8.5米。改造维持原三级公路等级不变,改造后设计速度为30km/h。本工程总投资约4659294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232666.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明西路现状道路为单向单行车道,两侧设置硬路肩,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路基宽度为9米,改造路面宽度为8.5米,拓宽改造后,拆迁重装沿线侵入拓宽范围内的标志牌、太阳能路灯,并完善沿线的安全设施等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32666.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3982404.00元,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30877.00元,工程保通管理费为人民币90000.00元,工程保险费为人民币15754.00元,基本预备费为人民币113631.0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成功申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20〕23号的第三十四条规定,按以下原则确定: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市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行政区域。


2、在佛山市尚无信用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申请其信用等级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该企业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初步认定;


②该企业没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信用等级按B级初步认定;


③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并符合本办法附件1评定标准中“直接定为D级”条件的,按D级初步认定。(具体附件1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20〕23号文)初步认定的信用等级在信用管理系统中须经过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该企业的信用等级。该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认定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3、若在我市有公路工程在建项目,且属于评价范围内的施工、监理企业,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正常评定为D级的按D级认定)。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邮  编:528500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757-8822233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邮  编:528500


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0757-83622199


传  真:0757-83622199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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