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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22-06-09     人气:10021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日前,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日前,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了项目方报建工作,对各审批环节进行优化提速,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政府和数据代企业跑腿

  工程建设审批涉及较多资料和部门,审批快速是吸引项目落户的重要因素。《方案》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三水区产业政策、定位及规划的新建、扩建项目中,拟净地交付的“带方案出让”工业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可适用“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

  《方案》提出,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项目,可按照“方案编制—技术审查—土地出让—报建发证”四个环节,实现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审批环节政府部门帮企业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并实现数据代替企业跑腿。

  针对四个环节,《方案》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快捷办理方式,方便企业尽快办理项目动工手续。

  据了解,以往项目方多在拍地后再找第三方编制用地方案。由于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编制事项涉及较多材料和部门,很多项目方需多次修订方案后才能过审。

  《方案》出台后,方案编制将由项目各属地镇(街道)完成,并提前组织开展区域评估。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区域,后续项目进入时可互认应用该评价成果,无需再等待方案编制。

  在技术审查环节,通过三水区工程建设模拟审批服务系统,住建水利、应急、消防等相应职能部门人员可线上同步对预审申请资料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模拟审批意见。接下来,项目单位在不改变前期设计方案的情况下提出正式申请,各职能部门可直接应用“模拟审批”意见。

  在土地出让环节,《方案》要求项目各属地镇(街道)按照“带方案出让”规程,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使项目现场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并在项目动工前做好施工现场布置,使其达到核发施工许可证标准。项目单位拍地后,在一定条件下,可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阶段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效率和风险防控两手抓

  《方案》将“拿地后一个月内开工”“项目整体竣工时间压缩至两年半以内”内容纳入项目投资意向书,促使项目双方遵守约定,在拿地后快速交付土地、开工建设。

  在推动项目高效完成审批流程的过程中,《方案》允许先作出承诺,再提交资料。

  依据各审批环节的快捷办理方式,《方案》要求各环节落实区域评估、模拟审批等程序,并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告知承诺业务清单。项目方在正式报建过程中,可先按照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作出相应承诺,之后再提交相关材料。在后续的报建中,项目方可按照容缺服务相关要求完成容缺申报,补齐相关材料并领取相关证照。

  《方案》在提升审批效率的同时,也注意对审批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防控。

  《方案》提出,要强化监管服务,加强审批后监管,并建立健全诚信监管体系。审批结束后,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申报、容缺办理的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应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构建“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统筹协调,是推动《方案》快速落地见效的关键。《方案》提出,三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各项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镇(街道)、部门落实相关措施。《方案》还提出建立协同服务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区、镇两级项目代办服务专班作用,全流程协助、跟踪项目进展,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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