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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15     人气:59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促投审〔2021〕1号批准建设......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促投审〔202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自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10个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96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211.03万元。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1)(华立医院至旧卫校)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全长3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2)城七路(明二路至云岗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扩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m(高明大道-桥头路)、30m(桥头路-云岗路),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8m(高明大道-桥头路)、4m(桥头路-云岗路)。道路扩建起点明二路,终点交于云岗路,全长约20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3)云岗路东延线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城喜路,全长493.20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4)明潭路(明富路思东利至高田路段)改造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2260.17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5)明潭路(明富路高田路至明城段)改造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1835.03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6)规划20米路建设工程(德方纳米四期西侧),本项目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0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桥头路,全长692.17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7)高明大道人行道天桥工程(明城市场段),本项目人行道天桥总建设面积为442平方米,其中钢箱梁面积243平方米,钢梯道面积199平方米。桥梁整体采用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交通工程。


(8)工业园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本项目对临空经济工业园区内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修复提升及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9)仙峰路东延至云水公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为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1020.6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10)明城9号路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建设道路为城市支路,拟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251.46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2.3 服务期限:从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子项项目均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后三个月结束。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包括全部子项目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除以上作内容外,还包括:


①与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及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检测的数量和批次符合国家及省、市和住建部门有关检测规定。


2.4.2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69,0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的检测要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必须真实。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必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质量检测企业)


4.3.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7月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6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7-8883134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6260027


传真:0757-86260027


电子邮件:FSSY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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