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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水口站周边市政配套项目—百顺道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0     人气:144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水口站周边市政配套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40606-48-03-803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招标条件


水口站周边市政配套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40606-48-03-803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水口地铁站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水口站周边市政配套项目—百顺道道路工程(一期)位于三龙湾顺德板块,地处佛山新城岳步片区。百顺道一标段实施范围北起现状荷岳路以北百顺道,南至银桂路,路线全长约为 1401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40 米,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速度为 50 km/h,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本项目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管廊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除土地征拆原因)。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的完工验收为准。


逾期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完工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


2.4 招标备案预算总价:¥301818075.36 元;最高投标限价:¥273598085.31 元(按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乘以下浮系数90.65%)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管廊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则还须提供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均须承担施工工作。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专职安全人员 3 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委派均可),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第4.7.4条规定)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内,通过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如无法填写全称,则可填写简称,但该简称须能识别投标人身份),否则因付款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付款单位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如投标人须开具发票,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297049446@qq.com,招标代理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用微信收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用微信收款二维码》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7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7月12日9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7A层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 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陈彩凤、卢志盛


电话:0757-86319790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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