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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张槎东片区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架空线迁改工程Ⅰ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6     人气:112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张槎东片区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架空线迁改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61号 批准(备案)建设......

1.招标条件


   张槎东片区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架空线迁改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6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张槎东片区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架空线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1〕81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一期新建的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三回电缆自220kV佛山站出线后,先后沿雾岗路、江湾路、佛山科技学院内部及五峰四路的人行道或绿化带敷设;佛丹联线电缆敷设至五峰四路北侧新建L1电缆终端场;佛桥甲乙线双回电缆敷设至百花终端场。


2.3 定额工期:218日历天,计划工期:2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9,805,349.1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一期新建的110kV佛桥甲乙线、佛丹联线三回电缆自220kV佛山站出线后,先后沿雾岗路、江湾路、佛山科技学院内部及五峰四路的人行道或绿化带敷设;佛丹联线电缆敷设至五峰四路北侧新建L1电缆终端场;佛桥甲乙线双回电缆敷设至百花终端场。


本工程一期共新建佛桥甲乙线电缆线路2×2.618km,新建佛丹联线电缆线路1×2.554km。并在百花终端场位置新建L1电缆终端杆一基用于临时迁改佛丹联线,新建L2、L3杆各一基,用于将佛桥甲乙线临时迁改至百花终端场位置。


具体招标内容、规模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局验收接入供电系统。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 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施工资质和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已在南方电网公司220KV及以上基建电网项目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文件以南方电网基建[2022]18号文(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基建电网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的企业名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三路6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57-8213332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78995-605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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