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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136件,超六成与口罩、额温枪等防护装备相关

时间:2020-04-09     人气:1586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admin
概述:4月9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惩治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类型、犯罪特点及作案手段等,及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工作等相关情况。......

      4月9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惩治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类型、犯罪特点及作案手段等,及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工作等相关情况。

  截止4月8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36件167人,经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共批捕38件45人、起诉48件55人。

  涉疫网络犯罪突出

  超六成与口罩、体温枪等防护装备相关

  在发布会现场,佛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建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

  他表示,涉口罩、体温枪等防护装备的诈骗犯罪是我市涉疫情犯罪案件的最主要形态。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诈骗犯罪案件83件94人、批准逮捕34件35人、起诉39件41人。

  从作案方法来看,全部诈骗案件均是通过网络途径,借助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闲鱼、抖音、百度贴吧等网上渠道发布有大量口罩、体温枪可供出售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手段支付货款或定金。如顺德区检察院起诉的李某艺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艺在没有真实货源的情况下,通过抖音平台虚假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骗取被害人郑某某43万多元。被告人李某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从赃款去向来看,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的诈骗案件占较大比例,共17件。从诈骗手段来看,骗取被害人货款或定金后,完全不发货,或者伪造快递单号但实际未发货的情况占最大比例,共74件。也有少数发出其他货物欺骗被害人的诈骗案件。

  他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是涉疫情防控诈骗犯罪的新形态。近期,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了新类型的涉疫情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用假冒身份联系被害人骗取信任,以核实案件情况、寻求帮助等名义,诱骗被害人通过特定方式操作账户,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如三水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叶某被诈骗案,被害人叶某接到假冒司法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嫌违规发布贩卖口罩信息及经济犯罪,被害人在恐慌之下,按照犯罪分子指示的方法操作银行账号,其账号随即被转走近300万元。

  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国家防控秩序的犯罪行为必被严惩。近期,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措施的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我市目前已有4件6人。

  迅速行动、主动作为

  我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开展涉疫情防控

  今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投入最大力量,全力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平稳秩序和大局稳定,努力在“疫”战中冲锋在前。

  发布会上,王建透露,为落实上级关于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效果的要求,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刑事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了公检信息实时通报机制、当日提前介入机制、快速办理机制、特殊情况直诉机制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全市刑事检察部门的快速响应,确保全市涉疫情案件统一适用法律政策标准。

  同时,市检察院及时在全市两级院设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所有业务部门均纳入工作范畴,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动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统筹指导,提高全市疫情案件质效

  随着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数量迅速增加,案件类型日益增多、情况更加复杂。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市检察院及时下发《挂牌督办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通知》,对黄某光涉嫌诈骗案等四个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督促各区院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分批编发《佛山市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全市统一办案标准。安排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各区院专门开展对口督战,就口罩诈骗、非法经营、妨害传染病防治、涉野生动物等类型案件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指导会商会议等,帮助各区院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区检察院落实直诉机制,加快办案进度,提高起诉质量。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采用直诉机制起诉涉疫情防控案件26件,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和推广。

  此外,市检察院要求各区检察院对每一件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在提前介入时均根据案件罪名等情况,明确指定承办部门和承办检察官,实时跟进案件进展、密切沟通证据标准等问题,在及时有效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市院的指导、把关和推动作用,坚决支持各区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既严厉打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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