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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办理材料/收养登记办理地址电话

时间:2020-09-23     人气:823     来源:     作者:
概述: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1、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的相关程序请致电以下单位咨询:

  佛山市民政局: 83330294;

  禅城区民政局:88017092;

  南海区民政局:86332423;

  顺德区民政局:22831193;

  三水区民政局:87736972;

  高明区民政局:88881562;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电话:82285195;

  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电话:86435827;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电话:82268203;

  三水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7735641;

  高明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8661270。

  2、港、澳、台、华侨居民办理收养,被收养人户籍在佛山的,请致电83330294;被收养人户籍不在佛山的,请致电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地级市民政局具体咨询。

  3、外国人办理收养,请咨询省收养中心,电话020-8331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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