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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办理材料/佛山顺德区2020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

时间:2020-09-23     人气:1981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材料  1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 乡村医生原执业资格证  3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村卫生站的拟聘用证明  5 、 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6 、 拟聘机构的......

  办理材料

  1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 乡村医生原执业资格证

  3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村卫生站的拟聘用证明

  5 、 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6 、 拟聘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 、 大一寸彩照一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经审核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需要补充的资料及其他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顺德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办理指南

  顺德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注销办理指南

 



顺德区

  一、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二)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三)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四)若一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五)上述(二)(三)(四)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二、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办手续: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三)办结时限:资料齐备并经审核无误的,社保经办机构需出具受理回执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或用人单位需补正的资料。

  三、特殊情况说明:

  1.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表格可在顺德区社保网站下载。

  3.由于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政策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2016年10-12月不受理跨区享受门诊待遇的申办业务,若参保人在2016年4-6月申报过跨区门诊待遇,资格会自动延续到2017年12月,若在2017年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17年可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如需申请的,可在2017年10月20日-12月25日按本条规定办理下一年度的跨区享受门诊待遇。以前年度已办理过本业务的,无需重复办理;需变更选定地的,可重新申请;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年度内不能变更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佛山五区2018年度跨区门诊申报: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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