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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海区公办学校新生报名须知/2020南海桂城政策性借读生入学要求及证明材料

时间:2020-09-26     人气:1897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报名时间  今年南海区各镇(街道)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4月8日前后。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镇(街道)发布的招生方案。  届时请留意关注以下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题页面(百度搜索:千年古郡·幸福南海,栏目:首页—......

  一、报名时间

  今年南海区各镇(街道)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4月8日前后。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镇(街道)发布的招生方案。

  届时请留意关注以下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题页面(百度搜索:千年古郡·幸福南海,栏目:首页—民生—教育服务或首页—服务领域—主题服务——教育)

  网址: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14488/column_14488_1.html

  各镇街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报名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户籍生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的方式进行。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报名仍到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

  备注: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留意南海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预计4月4日前后发布指南)

  三、关键材料准备(具体报名材料以镇街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户籍生:户口本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计生审核表

  备注:由于计生审核申请办理人数众多,请提前安排时间前往南海区内居住地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7日。南海区户籍学生申请政策性借读的无需办理计生审核。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详询各镇街的流管部门)

  四、生源类型界定

  户籍生是指户籍在南海区所辖镇街内,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读的学生。

  借读生是指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是在非户籍的现居住地申请借读,视为借读生。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和普通借读两种类型。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府办[2012]36号文中16条政策性借读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新市民)子女,可以由镇街教育局统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我区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Ø小学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已经在读的小学生和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Ø初中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录取安排

  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安排次序是:

  先户籍生 再政策性借读生 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注:户籍生由所在镇街教育局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由各镇街教育局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六、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执行,每年的学区划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小调整,比较多的情况是,每年会增加新建楼盘的学区界定。

  基于两大原则:

  (一)相对公平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尊重历史传统,先来后到的原则。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提醒: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不要受楼盘的销售广告影响,一切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七、咨询电话:

  南海区教育局:86335456

  各镇(街道)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我街道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详见下表: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桂城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桂城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桂城街道监护人户口簿

 

4

桂城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桂城街道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桂城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桂城街道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南海区、桂城街道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桂城街道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桂城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桂城街道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桂城街道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桂城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桂城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桂城街道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桂城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桂城街道连续居住并在同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桂城街道内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桂城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桂城街道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未能提供新生与父母同户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新生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新生父(母)签名。

  3.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4.几类证明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说明: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有连续签注的有效居住证满60个月;

  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连续有效60个月。

  5.纳税清单打印指引:

  方法一: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打印。(注意:手机需预先安装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选择手机登录(选择使用动态验证码登陆),点击“个人进入”按钮,点击“我要办税”按钮,点击“电子税票”。

  (1)2019年及以后个税记录

  点击个税纳税开具(2019年及以后),点击开具年月,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点击下载,输入密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打印。

  (2)2018年12月以前个税记录

  点击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8年12月以前),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下载并打印。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首页选择【特色应用】栏目,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跳转得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页面,具体开具方法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方法一致。

  方法二: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到桂城灯湖西路办税大厅或平洲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机自助打印(若有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打印2019年以后个税(手机预先安装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点击“开具个税纳税记录(2019年以后)”按钮,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授权,选择税款所属期,逐年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打印2018年12月以前个税(预先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微办税”,点击“个人业务”进行认证)

  点击“票证文书打印业务”按钮,点击“开具个税清单(2018年12月以前)”按钮,刷个人身份证登陆,确认实名信息,点击“税费所属期限”,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个税证明”,点击“下一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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