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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0     人气:1289     来源: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概述: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一)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

  1.受理职称级别:中级及以下职称。

  2.受理专业类别:农业生产应用类,含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5个专业;烹饪类,含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点心制作3个专业;家政类,含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3个专业。

  (二)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高级及佛山市评委会未受理的专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社保要求。原则上申报人近6个月须在我市参加社保。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在所在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二)无社保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无社保的可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佛山市的才能申报。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地户口证明。

  (三)身份要求。除家政、烹饪专业外,公有制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乡村工匠其他专业职称评审。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即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评定标准

  按照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执行。

  四、评审流程

  (一)市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进行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申报人按要求下载打印表一至表五共5份申报材料,其中表一用A4纸单面打印,表二、表四、表五用A4纸双面打印,表三用A3纸单面打印。网上申报时间截至10月14日,逾期不补报。

  2.单位审核公示。有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专利、获奖、参赛情况、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报所属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区级农业农村局审核。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区级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复印件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加具意见格式为:经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材料、有效资历时段计算要求。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认同要求。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材料复核。用人单位审核公示后,申报人应按要求将评前公示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并提交审核。申报人须在9月19日至10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将系统下载打印的表一至表五申报材料(其中《表三-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0份,1份原件,其余9份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点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点及申报咨询QQ群见附件5)

  材料复核流程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的顺序进行,各区要在10月24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各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4.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5.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各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5天前,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资格审查、评前公示、评审专家抽取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各评委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

  6.评后公示。职称评审会议结束后,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将职称评审结果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或备案相关材料。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二)省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由申报人报送至各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点,经申报受理点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提交到省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工作,关乎乡村人才振兴大局,涉及广大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二)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各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特别是对原取得佛山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格的人员和粤菜师傅、南粤家政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通知到个人,鼓励他们积极申报。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2022 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各区要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确保安全评审。各区和相关单位要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疫情防控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

                  4.佛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业.xls

                  5.佛山市各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点一览表.xls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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