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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摩托车管理实施步骤/佛山“僵尸车”可预约上门收车提前报废补偿到月底

时间:2020-09-21     人气:1339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摩托车管理实施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

  佛山摩托车管理实施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原标题:“僵尸车”可预约上门收车 提前报废补偿到月底

  距离禅桂新限摩区域全面禁摩已剩下一个多月时间,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工作进展如何呢?7月27日,记者从佛山市摩管办获悉,至7月23日一个月内,禅城、南海财政共划拨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款778.1万元,共有4431位车主获得补偿,平均每位车主领到补偿款1700多元。截至目前,禅桂区域内可申请提前报废补偿的摩托车仍有8万多辆。

  据统计,自2010年佛山实施限摩工作以来,共有18839辆摩托车申请办理了提前报废补偿手续,其中4431辆是近一个月时间内办理的,占总数的24%,显示近期申请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数量有明显增多。尽管如此,不少的车主还是抱着多用一天算一天的心态,而禅桂新限摩区域申请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的截止时间是8月31日,若市民扎堆于8月中下旬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手续,则可能出现轮候排队的情况。佛山市摩管办呼吁有计划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的车主,应及早办理。

  佛山市摩管办提醒,禅桂区域内可申请提前报废补偿的8万多辆摩托车中,有不少是闲置尘封的所谓“僵尸摩托车”,这些摩托车基本上都有不能启动、轮胎没气等情况,若车主需办理提前报废补偿,可及早联系预约上门收车服务。目前,能提供上门收车服务的回收网点,每日都有不少车主通过电话进行预约,个别的回收点已有200多辆在轮候。若现在预约,需排期两周左右的时间才能上门收车。市摩管办表示,已部署禅城、南海两区摩管办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医院、学校、街道、村居、社区的力量,清查处置本单位或管理范围内闲置尘封“僵尸摩托车”,通知并动员车主尽早处理。

  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的市民,可登陆“佛山市政府网”点击“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政策指南”(http://www.foshan.gov.cn/ztjs/mtcgl/)查询。

  相关:8月1日起无证开超标电动车要罚千元

  近日不少市民询问,9月1日禅桂新限摩区域禁摩后,我买辆电动自行车代步可以吗?7月27日,佛山市摩管办表示,几年前五区中心城区已禁止一切电动车在禁行区上路。而今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没有摩托驾驶证开超标电动车的,可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佛山市摩管办表示,自2008年12月1日起,佛山市五区中心城区已禁止一切电动自行车及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禁行区域内上路行驶,也就是说,禅桂新限摩区域早已禁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市民购买前应详细了解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切莫盲目购买。

  同时,从今年8月1日起,佛山全市范围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根据广东省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执法指引,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摩托车范畴,应当按照机动车管理。对不具有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类机动车的行为,可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为防止限摩后电动车违法上路增多等情况,佛山市交警已将加强摩托车管理与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同步推进,要求各区(特别禅桂)在禁行区域内主干道上均设置固定执勤点,在加强对摩托车行驶秩序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违法上路行驶的执法工作。同时,对查获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了解掌握该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并定期提交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进行查处。最近一周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47宗,暂扣电动自行车603辆。

  据悉,今年以来佛山交警对涉摩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并将工作形成常态化,截至7月中旬,全市共查处摩托车闯禁2.9万宗,超载0.95万宗,不戴安全头盔2.8万宗,无证驾驶0.25万宗,酒后驾驶648宗,逾期未检验515宗。同时,扣查违法摩托车7.6万辆,其中逾期未报废摩托车1877辆,无牌无证摩托车1.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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