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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停办业务有哪些/佛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指南

时间:2020-09-20     人气:1383     来源:     作者:
概述:  停办业务  1、全市公安车管部门停止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停办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10月7日,  2、全市公安车管部门(含机动车年审检测)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停止对外办公;已预约考试的驾驶人考试照常进行。  停办时间 :20......

  停办业务

  1、全市公安车管部门停止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停办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10月7日,

  2、全市公安车管部门(含机动车年审检测)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停止对外办公;已预约考试的驾驶人考试照常进行。

  停办时间 :2016年9月29日至10月7日

  3、互联网上有关我市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服务平台,以及全市各交通违法缴费自助终端机暂停对外服务。

  停办时间 :2016年9月30日18时至10月3日23时

  恢复时间

  2016年10月8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相关

  为实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五区交通管理业务互通互办,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近期对全市交通管理业务系统开展数据转换、系统整合和优化升级等工作。

 



      一、受理范围

  1.具备申领《网约车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未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5.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

  (2)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服务期间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良好以上;

  2.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二、受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

  (1)未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5.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

  (2)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

  1.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2.在本市服务期间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良好以上;

      三、申请材料

  未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人按照表1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人按照表2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需签名或加盖公章的,签名及印章要清晰。

  表1 未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固定表格

1

0

纸质+电子版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广东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1张

1

0

纸质+电子版

个人身份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个人无犯罪记录声明承诺书

须本人签名

1

0

纸质+电子版

经办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办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代办委托书

申请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办时提交,须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

1

0

纸质+电子版

      申请人先将申请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佛山市网约车审批系统服务端,交通、公安部门提前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人在前往考点采集指纹时提交相应纸质申请材料。

  表2 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固定表格

1

0

纸质+电子版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广东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1张

1

0

纸质+电子版

个人身份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电子版

       申请人先将申请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佛山市网约车审批系统服务端,交通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人前往窗口领取证件时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不提供邮寄到付方式)

      四、办理时限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预约报名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承诺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驾驶员信息抄送市公安机关审核,市公安机关接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抄送信息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意见反馈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安排考试。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办理时限(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申请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时限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无

    五、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一)未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推荐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佛山市网约车审批系统(http://218.13.12.75:10012),进行注册,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交通运输局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区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流程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驾驶员信息抄送市公安机关审核,市公安机关接到市交通运输局抄送信息后8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将意见反馈给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员安排考试。申请人到考试地点采集指纹、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约考、考试。申请人考试通过后,由区交通运输局或考点打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考点、各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自取,如申请人在受理时选择了邮政速递方式,则以邮寄到付的方式领取证件。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各区交通运输局或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接件受理人协助申请者注册开通账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区交通运输局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区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流程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驾驶员信息抄送市公安机关审核,市公安机关接到市交通运输局抄送信息后8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将意见反馈给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员安排考试。申请人到考试地点采集指纹、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约考、考试。申请人考试通过后,由区交通运输局打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考点、各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自取,如申请人在受理时选择了邮政速递方式,则以邮寄到付的方式领取证件。

  (二)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的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推荐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佛山市网约车审批系统(http://218.13.12.75:10012),进行注册,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交通运输局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需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区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流程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区交通运输局打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各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自取(暂不提供邮寄到付的方式领取证件)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各区交通运输局或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接件受理人协助申请者注册开通账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区交通运输局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需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区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流程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区交通运输局打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各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自取(暂不提供邮寄到付的方式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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