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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南小学怎么样?(地址、入学范围)/禅城区“人户一致”政策公办学校入学安排说明

时间:2020-09-27     人气:2186     来源:     作者:
概述:  【基本情况】夏南小学的前身是原夏南一小学和原夏南二小学。2008年7月,为适应新的教育形势需要,夏南一小学和夏南二小学合并为新的夏南小学。目前学校分为夏南一校区、夏南二校区两个校区,两个校区步调一致,统一管理,统一运作。  【桂城户籍新......

  【基本情况】夏南小学的前身是原夏南一小学和原夏南二小学。2008年7月,为适应新的教育形势需要,夏南一小学和夏南二小学合并为新的夏南小学。目前学校分为夏南一校区、夏南二校区两个校区,两个校区步调一致,统一管理,统一运作。

  【桂城户籍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

  夏南一居委及夏南二居委的“入学地段户籍生”。

  【师资队伍】现有教师35人(公办教师30人,临时专任教师5人),后勤职工10人。公办教师中,有小学高级教师28人,占93.3%;全体公办教师学历100%达标,其中,本科学历20人,占66.6%。

  【办学成果2008年11月,学校通过了广东省规范化学校、佛山市优质学校、南海区校园文化达标学校的验收。2011年11月,成为佛山市的第一批德育示范学校。在特色项目发展方面,以彰显学生个性特长,为学生终生幸福发展奠基为理念,开展了《毽球、乒乓球体育活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和《小学课本剧排演与提高舞台演出艺术的研究》的特色项目研究,初步形成“生生有特长”的良好局面。

  【地址】桂城夏南一居委旁

  【电话】86791600



  一、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所谓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87]教规字002号)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的,原则上视为就近入学。

  (二)学位分配的原则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

  “居住地”是指固定居住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屋;

  (2)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3)居住在房管局租赁的房屋。

  注:第(2)、(3)点中,该房屋应为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二、关于“人户一致”政策的含义

  “人户一致”,是指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必须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三、对于“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

  1、新生的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2、如果新生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3、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都是新生的(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的,属于人户一致。

  4、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租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电费单据,视为人户一致;居住在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给新生的(外)祖父(母)居住的房屋,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须与租簿或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的租簿或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新生父母居住在该房屋的水电费单据,视为人户一致。

  以上情况,经确认后,属于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

  四、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人户不一致的新生家长,要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在报名截止前仍不能做到人户一致的,根据人户必须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分配学位的原则,对具有本区招生范围内户籍的人户分离、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挂靠户和不完全房产住户等七类新生的学位安排作如下规定:

  1.人户分离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为新生父(母),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且该房产地址为新生和父(母)的唯一居住地,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集体户

  新生及其父母均属禅城区招生范围内的集体户,该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租住户

  ①对租住房管局或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且户主是新生父(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租住私人房屋的租住户,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在规定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情况的相关证明,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拆迁户

  根据教育局关于动迁子女入学问题的有关文件规定,澜石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的适龄子女,原地回迁安置的,凭其拆迁合同和回迁协议,在拆迁前户籍或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尚未回迁的,根据现实际居住地就近学校的学位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二手房住户

  获得二手房房产证并且户籍已迁入该二手房的业主子女,享受地段生待遇;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挂靠户

  新生与父母的户籍在禅城区内,户籍挂靠在亲属家的,可凭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水电费单据和居委会证明,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

  新生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禅城区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的,享受地段生待遇;人户不一致的,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逾期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地段生资格的新生,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学校就读,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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