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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佛山市收养孩子条件须知

时间:2020-09-28     人气:2071     来源:     作者:
概述: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的相关程序请致电以下单位咨询  佛山市民政局: 83330294;  禅城区民政局:88017092;  南海区民政局:86332423;  顺德区民政局:22831193;  三水区民政局:87736972;  高明区......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的相关程序请致电以下单位咨询

  佛山市民政局: 83330294;

  禅城区民政局:88017092;

  南海区民政局:86332423;

  顺德区民政局:22831193;

  三水区民政局:87736972;

  高明区民政局:88881562;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电话:82285195;

  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电话:86435827;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电话:82268203;

  三水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7735641;

  高明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8661270。

  注:港、澳、台、华侨居民办理收养,被收养人户籍在佛山的请致电83330294;

  被收养人户籍不在佛山的,请致电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地级市民政局具体咨询;

  外国人办理收养,请咨询省收养中心,电话020-83318577。

 



  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其规定的条件也不同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

  (3)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与收养一名的限制。

  4、另外,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4)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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